天津市档案局、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档案局《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多措并举推动提升全市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水平。
一是以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两厅名义印发《天津市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纳入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市档案局印发工作通知、举办专题培训、深入现场指导,及时跟进组织做好津南区“5·31”地面沉降处置和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防汛抗洪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重特大事件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三是印发年度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清单,明确20项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归属流向和数据归集要求。与市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做好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结合天津实际明确主题教育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归属流向。主动服务第十四届领军者年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市档案馆派专人至筹委会办公室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和接收进馆工作。四是举办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培训会,结合具体工作实例对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建立、档案收集整理、处置利用、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交进行详细讲解。五是加强全市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档案数据库建设,常态化组织做好档案数据汇交工作,将30.4万条档案目录及数字化副本接收至市档案馆,全市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